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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综合安全管理制度(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25  浏览次数:462
核心提示:危险废物 综合 安全管理 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及术语

1、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收运、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

2、术语

1)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2)危险废物贮存:指危险废物再利用、无害化处理和最终处置前的存放行为。

3)贮存设施:指按规定设计、建造或改建的用于专门存放危险废物的设施。

4)危险废物暂存:指危险废物在综合利用、转移、处置前集中贮存设施。

5)容器:指按标准要求盛载危险废物的器具。

(三)危险废物综合管理

1、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污染控制标准,从事危险废物收运、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收运、贮存、处理、处置等资料档案。

2、安环部对公司从事危险废物收运、贮存、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落实情况统一监管。

3、市场部负责产废单位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收运需求及相关信息确认工作;技术中心负责危险废物特性分析、鉴别、贮存等工作;收集运输部负责危险废物安全收运工作;生产部负责危险废物处置工作;运行保障部负责设备维修、物资供应等综合保障工作。

4、从事收运、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员工,应当接受相关专业知识培训,经培训合格,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5、从事收运、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员工和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管理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作业前要穿戴和配备好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6、公司员工在收运、贮存、处置危险废物过程中,严禁丢弃、倒卖、转让,一经发现,将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

7、危险废物包装容器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标识。

8、严格按照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技术路线进行危险废物收运、贮存、处置等经营活动。

9、收运车辆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要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按规定线路行驶,运输途中不得出现撒漏,要避开人群密集区和国家规定的其他限制性区域。

10、在危险废物收运、贮存、处置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或其他突发性事件时,有关部门和个人必须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采取应急措施,消除或减轻污染危害。

二、医疗废物管理

(一)医疗废物管理程序

1、本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它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公司实行医疗废物规范管理,防止引发医疗废物二次污染。

3、公司按照国家规范配备医疗废物运输车辆、设立医疗废物暂存场所和处置设施,按照规范设置警示标识。

4、公司安环部负责对本公司从事医疗废物收运、贮存、处置等工作的员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知识的宣传。

5、市场部负责医疗废物委托处置业务洽谈、合同签订,有责任和义务向医疗单位宣传有关医疗废物规范管理的法律法规,督促或建议医疗单位规范管理医疗废物。

6、市场部根据各家医疗单位规模、所产医废类别、医废量、贮存场所、收运周期或频次等情况,确定各家医疗单位医疗废物周转箱需求数量;收集运输部按照市场部提供的“送箱通知单”如期、如数送达,并办理周转箱交接手续。

7、市场部业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转移相关规范,协助医疗单位在收运前办理转移医疗废物的申报工作。

8、收集运输部负责对获准转移的医疗废物进行收运。收运时,对医疗废物贮存点先行消毒再行搬运操作,每次搬运装车完毕,要将所用手套、口罩投入随车携带的专用容器内,不得随意丢弃。

9、收运人员要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确保联单内容真实、完整。

10、收运人员应将所收运的医疗废物码放整齐,每个收运点医疗废物收运完毕要关闭车厢并上锁,防止医疗废物散落、流失、泄漏或扩散。

11、收集运输部负责对各条线路当天收运医院的家数、箱数、重量以及收运时间的核对工作。

12、技术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登记管理,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进出库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内容。登记资料建档保存,保存期限至少10年。

13、医疗废物贮存管理必须采取防雨淋、防流失、防渗漏等安全措施,对贮存场所做到每日消毒和清洁,贮存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14、生产部处置医疗废物过程中,应以最短的操作线路完成投料,及时做好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记录,并及时做好处置场所及器具的消毒、清洁。

15、医疗废物收运车辆和周转箱,必须在公司指定地点及时进行消毒处理和清洁。

16、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收运、处置医疗废物的操作人员的职业防护,按照国家卫生部规定的一级防护要求:必须穿戴工作服、隔离服、防护靴、工作帽和防护口罩,近距离进行特殊医疗废物作业时还应佩戴护目镜。

17、从事收运、贮存、处置医疗废物的操作人员,每次操作完毕要立即进行手清洗;若是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每次处置医疗废物操作完毕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手消毒。

18、重大传染病疫情间的防护、消毒用品,由运行保障部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落实必要的物品储备,保障使用。

(二)医疗废物周转箱及包装袋管理程序

1、办公室负责申报并保管包装袋,收集运输部为周转箱管理部门,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包装袋领取后实行统一管理并建立台账,各条线路的收运人员为具体责任人。

2、市场部新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明确周转箱发放数量,并根据客户需求和收运部运力,确定送箱时间,填写《送箱通知单》交收集运输部。

3、医疗单位需增加周转箱的,由医疗单位提出申请,市场部提出意见,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填写《送箱通知单》交收集运输部。

4、收集运输部按照《送箱通知单》要求,指派送箱驾驶员及时将周转箱送至医疗单位(十五个工作日内)。周转箱需由驾驶员和对方经办人双方人员当面交接,《送箱单》经医疗机构签字盖章确认后,驾驶员将《送箱单》回执带回交部门建账保管。

5、医疗单位需要退箱的,由市场部填写《退箱通知单》交收集运输部,收集运输部应及时安排人员收回周转箱,并及时消帐。

6、收集运输部应建立《周转箱使用管理台帐》,由专人集中管理,内容包括医院发放数量、领用情况、库存数量和报废数量等。

7、因医疗单位自身保管不善导致周转箱丢失的,市场部应要求医疗单位出具情况说明,或者因医疗单位撤、并、转等原因退出市场导致周转箱无法追回的,市场部应及时了解并出具情况说明。经市场部分管领导同意后交由收集运输部冲账,同时市场部应及时书面上报卫生主管部门,配合卫生主管部门做好情况调查和备案工作。

8、收集运输部每年进行一次清点、盘存,及时发现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并将盘点结果书面上报公司。

9、收运车辆每日出、入厂须接受物流门卫检查,物流门卫对照配置标准检查车辆实际配载周转箱数量,检查结果由门卫及时记录。

10、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将周转箱暂时存放在医疗单位或临时外借,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暂时存放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且次日收运需退回。临时外借的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且需院方提供借据和归还时间,车辆回场时由收集运输部向门卫提供情况说明。

11、生产部在清洗周转箱时,应将损坏的周转箱挑拣出,并送至指定存放位置,收运部通知运行保障部及时修补。对部分损坏严重已无法进行修补的周转箱,收集运输部提出报废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废。

12、收运人员在工作中应当妥善保管周转箱,严禁野蛮装卸;发现人为损坏的,责任人要按价赔偿;收集运输部分管领导应当定期了解周转箱的使用情况。

13、运行保障部根据办公室的采购申请及时采购包装袋,办公室负责包装袋的保管工作并建立出入库台帐。

14、收运人员装箱前应以单车每趟收运箱数向本部门领取等同数量的包装袋,并在《领取登记表》上登记签字;当天未用完的包装袋应如数带回,冲抵当天领用数量。

15、收集运输部应建立《包装袋消耗台账》,每月对包装袋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每季度上报分管领导,遇特殊情况时应及时上报分管领导。

16、如发现整包包装袋存在短缺情况时,收集运输部应及时向运行保障部反应,运行保障部应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

17、包装袋是专门用于医疗废物的收运包装,未经收集运输分管领导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用途,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带出厂区。

18、医疗单位或其他机构需要使用包装袋,应由使用单位向市场部提出申请,经市场部分管领导同意后,收集运输部指派人员如数送达并保管好交接证明。

三、工业危险废物管理

1、本工业危险废物,是指产自工业企业的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固体废物(不含HW01废物),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技术规范认定的具有相应危废特性的固体废物。

2、公司对收运入场的工业企业危险废物实行规范管理与处理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或造成其它人身危害。

3、公司按照国家规范配备符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要求的工业企业危险废物收运车辆,并按工业企业危险废物的类别、性状等设立暂存场所和处置设施,按照规范设置警示标识。

4、公司安环部负责对本公司从事工业企业危险废物收运、贮存、处置等工作的员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知识的宣传。

5、市场部负责工业企业危险废物委托处置业务洽谈、合同签订,有责任和义务向产废单位宣传有关危险废物规范管理的法律法规,督促或建议产废单位对所产废物采取分类存放、规范包装等规范管理措施。

6、市场部业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相关规范,协助或指导产废单位在收运前办理转移危险废物的申报工作,督促产废单位在收运后尽快完成电子联单的网上填报工作。

7、当获准转移危险废物的客户提出收运需求时,市场部须在收运之前将客户名称、废物名称、类别、有害成分、性状、数量或重量、体积、包装等信息充分掌握。

8、市场部掌握了客户阶段性收运需求,本着“安全,节约”的原则,与收集运输部充分沟通运力情况之后适时制定收运计划。

9、收集运输部本着“安全、合理安排运力”的原则,负责与市场部协调落实阶段性收运计划,如期完成列入收运计划的收运任务。

10、收运人员前往客户收运时,要按照收运计划所列废物进行收运,若出现废物名称、类别、有害成分、数量等与收运计划不相符时,收运人员应与客户移交人沟通协商,并及时告知市场部,经沟通、协调、确认后再行收运。

11、收运人员前往客户收运时,应检查包装容器的强度、密封性、危废相容性等,若发现包装异常影响收运,应现场向客户移交人提出指正,客户改善包装后再行收运,否则可以拒收。

12、收运人员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执行纸质联单的,要确保联单内容真实、完整;执行电子联单的,要完整填写交接单。

13、收运人员应根据所收运的危废类别、危险特性、包装材质、容器大小等特点,将所收运的危废码放整齐、加以牢固,采取防晒、防散落、流失、泄漏、扩散等措施,不相容的危废严禁混装混运。

14、每次收运完毕,收运人员将所用手套、口罩等一次性防护用品投入专用容器,不得随意丢弃。

15、技术中心负责危废收运验收工作。每台收运车辆进场后,危险废物仓管人员对危废来源、名称、类别、有害成分、重量或数量、收运时间等进行核对验收,无误后办理入库。

16、技术中心负责工业企业危废入库登记管理。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废物来源、名称、类别、重量或数量、入库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内容。登记资料建档保存,保存期限至少10年。

17、工业企业危废贮存管理,须根据其危险特性进行分类、分区或分库贮存,并根据其危险特性确定堆垛大小,保留必要的墙距、顶距、柱距及必要的防火检查通道,不相容的危废严禁混码混堆。

18、技术中心要按照相关规范制定危险废物贮存管理制度,并加以落实;对贮存场所做到适时消毒和清洁,危废贮存时间不得超过1年。

19、生产部处理处置工业企业危废时,应根据具体危废的危险特性、类别、有害成分、理化性状、相容性、以及热值等因素先行确定处理处置方式或手段,以及物料搭配方案,再以最短的操作线路进行安全处理处置。

20、生产部及时做好工业企业危废处理处置、设备运行情况等记录,记录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并及时做好处理处置场所及器具的消毒、清洁。

21、工业企业危废焚烧处理设施及焚烧过程中排放的烟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加以控制,焚烧处理产生的底渣、焚烧飞灰,则按照危险废物处置要求进行安全填埋处置,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

22、生产部负责安全填埋场运行管理,及时做好填埋处置相关记录,记录资料建档保存,保存期限为永久保存。

四、危险化学品废物管理

1、本危险化学品废物,是指在危险化学品(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A《危险化学品名录》)生产、贮存、使用、配置过程中产生的过期或报废的危险化学品及其配置物品、容器、包装物等,以及被危险化学品污染的其它物质物品。

2、公司根据危险化学品废物的种类、特性,在处理处置车间、库房、化验室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3、对公司的危险化学品废物贮存和处理处置场所,由安环部负责牵头落实悬挂、张贴警示标志,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4、公司用于贮存危险化学品废物专用仓库,由技术中心按照国家相关规范以及对安全、消防的要求,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容器、货架、器具等进行贮存管理,并负责日常入库、在库、出库等管理与记录工作,相关记录至少保存5年。

5、市场部负责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委托处置业务洽谈、合同签订。当获知产生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客户提出委托处置需求时,市场部在委托处置合同签订之前,将客户名称、危险化学品废物名称、主要成分、标签或标识、容器规格、数量或重量、危险特性及外包装等信息充分掌握,并提供给技术中心。

6、技术中心根据市场部提供的危险化学品废物信息资料,及时安排实验室人员对其能否收运、贮存、处理处置等进行确认工作,必要时安排有关技术人员配合市场部前往客户贮存场所上门确认。

7、经技术中心确认能够收运、贮存、处理处置的危废,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市场部适时办理委托处置合同签订,并协助客户规范办理转移申报手续。

8、对获准转移的危险化学品废物,技术中心根据废物的主要成分、危险特性、容器规格、数量及外包装等情况制定专门收运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

9、市场部根据具体危险化学品废物收运方案负责与客户的沟通协调,督促客户按照相关规范做好相应移交准备;收集运输部根据具体危险化学品废物收运方案落实运力,在市场部协同下,与客户办理交接手续,做好运输安全防护,如期完成收运任务。

10、技术中心负责危险化学品废物入厂验收工作。收运危险化学品废物车辆入场后,技术中心化验室人员配合仓管人员对客户名称、危险化学品废物名称、主要成分、标签或标识、容器规格、数量或重量、危险特性、外包装、收运时间等进行核对验收,无误后仓管人员办理入库,贮存时间不得超过1年。

11、技术中心根据具体危险化学品废物的有害成分、理化性状、危险特性、相容性、禁忌物等因素先行确定处理处置方案,下达作业指导书,生产部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安全处理处置。

12、生产部及时做好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置、最终去向等详细记录,记录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并及时做好处理处置场所及器具的消毒、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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