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 2009 年第 65 号)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 (国发〔2013〕30 号) ,进一步规范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工作,提升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再生、利用的整体水平,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特制定《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 (以下简称《指南》 ) 。
为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 2009 年第 65 号)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 (国发〔2013〕30 号) ,进一步规范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工作,提升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再生、利用的整体水平,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特制定《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 (以下简称《指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