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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7  来源:江苏环保  浏览次数:220
核心提示:为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今年5月,《关于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的指导意见》出台。

为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今年5月,《关于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的指导意见》出台。日前,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切实推动相关设施向公众开放!

开放内容

按照《通知》要求,各地要把环境监测、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等设施作为开放的重要内容。

1

环境监测设施:

公众开放重点是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设施,包括具备开放条件的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监测中心(站)、监测车辆等。让公众走近监测工作,了解监测程序,普及环保知识。

2

城市污水处理设施:

重点介绍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收水范围、污水特点、处理原理及工艺流程、中控平台及在线监控设施等。让公众了解污水处理设施将浑浊污水变为明净清水的全过程,促进节水减污。

3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重点介绍垃圾产生、收集与转运过程、处理原理及工艺流程、渗滤液或焚烧烟气处理设施等。让公众了解垃圾产生、收集、转运、处理的全过程,促进垃圾源头分类。

4

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

公众开放重点是危险废物来源、种类、特点、收集及运转过程、处理流程、处置结果和在线监控设施等。增强公众对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监督意识,以自身行动促进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减量化。

开放步骤

根据《指导意见》,今年江苏各类设施开放点名单于10月15日前上报。各类开放点每两个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公众开放活动,预约参观人数较多时应适当增加开放次数。具体的开放安排如下:

1

今年年底前,省环境监测中心及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要对公众开放。

2

南京市要选择一座具备条件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一座垃圾处理设施作为定期向公众开放点;

3

其他有条件的设区市也应选择一座环境监测设施、一座城市污水处理设施、一座垃圾处理设施作为开放点;

4

先行选择南京凯燕电子有限公司作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的开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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