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的填埋飞灰中的铅超标近19倍,太仓协鑫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的铅超标2倍,隶属于锦江环保集团的连云港晨兴环保产业有限公司飞灰中的镉超标4倍。2017年4月,财新网《“大坑”飞灰之谜》曝光同样属于锦江环保集团的芜湖绿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疑似飞灰倾倒池塘,镉超标近6倍。这次取样检测的光大环保能源(宜兴)有限公司和徐州协鑫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也分别存在填埋飞灰镍和硒超标的情况。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物类别为“772-003-18”,危险特性为毒性(Toxicity,T)。根据《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定义焚烧飞灰是指烟气净化系统捕集物和烟道及烟囱底部沉降的底灰。被富集大量重金属和二恶英,重金属的危害在于不能被分解且能在生物体内富集成毒性更大的化合物,二噁英更是一类剧毒物质,可导致生殖和发育问题,损害免疫系统,干扰激素,还可以导致癌症。如果没有固化完全,会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危害。
此前在以政府主导的专项检查中也曝光了相关问题,如:2016年6月,吉林省环保厅发现吉林全部已运行垃圾焚烧项目中有66%存在环境违规行为,均涉及飞灰处置的问题;2016年11月,黑龙江被曝光所有已经投入生产或试生产的垃圾焚烧企业(共4家)均被查出问题,存在飞灰处置不当的问题;2017年5月,安徽省环保厅官网在“安徽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专栏”公布了全省12座在运行垃圾焚烧厂存在的环境问题,均涉及飞灰问题。住建部环境卫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徐文龙曾指出,我国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处理量与产生量严重不符,目前至少有50%的飞灰未得到妥善处理。飞灰已经成为生活垃圾焚烧全过程污染控制和风险管理中最为薄弱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