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线上培训已顺利完成 | 第九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圆满成功 | 第八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成都站——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完成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资讯 » 政策热点 » 地方规定 » 正文
 

重要文件中关于固体废物监管机构建设的要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4-22  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浏览次数:208
核心提示:重要文件中关于固体废物监管机构建设的要求 ①《河北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冀政〔2012〕24号)提出加强固
       重要文件中关于固体废物监管机构建设的要求

       ①《河北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冀政〔2012〕24号)提出“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建设,提升处置危险废物和化学品污染的防控能力。确保到“十二五”末,固废管理全面达到国家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标准要求”。
 
       ②《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冀政办发〔2012〕8号)提出“各设区市成立专门的固废监管机构,加强县级固废监管能力建设”。
 
       ③省编办、人社厅、财政厅、环保厅出台的《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环保管理机构和队伍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冀环〔2010〕8号)提出“完善固体废物管理职能”,“机构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监督执法经费、仪器设备购置经费以及基础设施经费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53.6K
 

 

 
最新图文
推荐信息资讯
点击排行

首页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无忧固废网 - 中国危废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平台 Copyright 2017 51gufe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京ICP备17037699号-1
顶部 帮助 微信二维码 底部
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为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