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强调,各地可通过经营单位在各县(市、区)设点收集、园区统一建设贮存设施、各县(市、区)政府统筹规划统一服务等方式,着力解决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不及时、处置出路不通畅问题;利用危险废物产出的产物,满足相应被替代原料生产的产品质量标准,且有害物质含量不超过危险废物鉴别系列标准或有关环境排放指标,同时有稳定合理的市场需求的,可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快完善工业固体废物源头管控、收集转运、能力建设、存量清零、执法监管各环节的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