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规定,2019-2022年将增新、改扩建利用处臵项目100个,合计新增利用处置能力约347万吨/年和55万方飞灰填埋库容。其中焚烧(含物化)项目15个,新增能力40.5万吨/年;填埋项目12个,新增能力24.5万吨/年;协同处置项目11个(包括5个飞灰水洗脱氯预处理设施),新增能力40万吨/年;综合利用项目50个,新增能力237.6万吨/年;医疗废物处置项目8个,新增能力4.4万吨/年;飞灰专用填埋场项目4个,新增库容55万方。总投资约98.95亿元。
规划提出,到2022年,四川将至少建成13个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并鼓励相邻市州联合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目标到2020年,成都市、绵阳市、遂宁市、乐山市、南充市、眉山市、宜宾市等前期工作较快,基础工作较为扎实的7个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项目全面建成,新增危险废物处置能力40.5万吨/年,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达到49.86万吨/年。到2022年,成都市、泸州市、广安市、达州市、凉山州等6个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项目全面建成,新增危险废物处置能力23.3万吨/年,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达到73.16万吨/年。
规划提出,到2025年陕西省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项目9个,新增危险废物处置能力40.8万吨/年;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10个,新增医疗废物处置能力5.35万吨/年。
方案主要目标为,到2020年,全省各设区市和重点地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产生种类、数量基本匹配,处置设施布局趋于合理,处置能力不足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各类医疗废物全部纳入集中处置,全省基本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危险废物处置体系。其中,工业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较2017年新增85万吨,年总处置能力达到180万吨以上。
围绕提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江苏将重点实施集中焚烧能力提升工程、安全填埋能力优化工程、突出类别利用处置工程等三大工程。重点推动实施工程项目58个,预计投资98亿元。其中,集中焚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37个,共可新增能力96.9万吨/年;安全填埋能力优化工程项目14个,共可新增能力32万吨/年;突出类别利用处置工程项目7个,共可新增能力32.2万吨/年。
意见提出,在豫东(商丘市、开封市、周口市)、豫西(洛阳市、三门峡市)、豫南(驻马店市、信阳市)片区各新规划1个区域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项目;推进豫北片区(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济源市)已审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适当扩大豫中片区(郑州市、平顶山市、许昌市、漯河市)和南阳市现有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处置能力。在2020年底前,河南省要形成5大区域内各区有1家、每个省辖市至多有2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的布局。
目前,重庆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26个,经营能力101万吨/年;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6个,处置能力15.29万吨/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13个,处置能力2.79万吨/年。根据规划,到2020年,重庆市拟投入25亿元建设一批危废处置设施,满足预测能力缺口,补齐危险废物处置短板。《规划》规定,到2020年年底前,重庆拟统筹社会资金25亿元,新建(改建扩建)5个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和填埋项目、5个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7个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分别新增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达到85.35万吨和1.13万吨,满足预测能力缺口,实现重庆市危险废物处置需求与能力基本匹配。
意见提出,到2020年底,全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利用能力达到200万吨/年,2023年底达到230万吨/年。
资料来源:北极星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