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斐在江苏省南通市新江海河边开办了一家易胜环境服务公司,公司既没有处置危险废物的设备,也没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然而就是这样一家公司,竟然也有“商机”自动送上门。
陈夕是克来化工公司的实际经营人,他告诉路斐,唯可化工公司有大量副产盐酸贴钱待处置,问路斐有没有办法处理。路斐想到自己的公司紧靠河边,副产盐酸可以用码头上的废船作掩护,直接倒进河里。这种无本万利的生意可不能错过。他立即答应了。
2018年2月至4月间,路斐与陈夕经过共同商议,指使公司工人张炳将从唯可化工公司等处接收的共500余吨废酸倾倒至新江海河中,剩余2吨多废酸因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而未来得及倾倒。
经查,路斐还分别从陆庆等人处接收废溶剂、废乳化液等危险废物共1700余吨,并指使工人张炳全部倾倒至新江海河中。通过非法倾倒2200余吨危险废物,路斐共获利38万余元。
如皋法院经审理认为,唯可化工公司、克来化工公司及被告人陈夕等人明知他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仍向他人提供或者委托他人处置危险废物;易胜环境服务公司及路斐、张炳等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倾倒从他人处接收的危险废物。各被告单位及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污染环境罪。
综合各项情节,如皋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其中对路斐以污染环境罪判处最高刑七年,并处罚金40万元。(文中被告单位、当事人均为化名)
■连线法官■
如皋法院分管环境资源审判的副院长顾雪红介绍,危险废物污染具有隐蔽性、流动性、高风险性等特点。现实生活中,由于危险废物处置价格高,不少企业为节约处理成本,将危险废物交给无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处置,最终往往导致污染环境后果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