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特别是医疗废物的应急处置,是本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薄弱环节。对此,二审稿中特别提出,涉疫情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当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要求,开展就地消毒、分类收集包装等工作。而涉疫情单位和住宅小区产生的按照医疗废物管理的生活垃圾,物业服务人员应当服从政府统一指挥,落实就地消毒、分类收集运输等应急措施。经市政府同意,可以使用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应急处置涉疫情医疗废物。
一旦发现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社会公众可立即举报。二审稿提出,对查处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重大违法行为提供主要线索或者证据的举报人,应当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