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我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保障公众健康,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中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并送我局审查。现将《中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及起草说明在中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s.gov.cn)、中山市司法局网站(http://www.zs.gov.cn/sfj)向社会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反馈意见期限:即日起至10月27日止;
意见反馈方式:电话(0760-86793802)、电子邮箱(fazhike1203@163.com)、通信(中山市博爱五路68号中山市司法局206室)。
附件:1、《中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
2、起草说明
中山市司法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