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4日,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1号公告,公布《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其中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成为重要部分;7月18日,国办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完善进口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加强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管理;4月27日,环保部印发《“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7月28日,环保部印发《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不断规范,并成为新一轮关注热点。
危废是指列入国家《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由国家按照一定的技术标准认定为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或感染性的废弃物。2016年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危废分为46大类别,共479种,根据来源不同,可以分为工业危废、医疗危废和其他危废。
工业危废是危险废物的主要来源,包括废碱、废酸、石棉废物、有色金属冶炼废物、无机氰化物废物、废矿物油等,从上游行业看,主要来自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采选业、造纸和纸制品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等。
危险废物既有液态也有固态,其主要来源于工业,又同时具备政府管控的市政特许经营属性。危废行业的多元化,使其不隶属于某一特定行业领域,是一个跨行业、跨领域、跨地域,与其他行业相互交叉、相互渗透的综合性新兴行业。
在过去几年中,由于专业经营单位处置能力不足,产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危废仍是市场主流。2016年,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对173家化工企业进行调研,结果显示,173家化工企业2015年危废产生量为228 万吨,其中企业自行利用处置174 万吨,委托具有危废经营许可资质单位处置53.96 万吨,分别占其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76%/和24%。在173 家企业中,有55 家企业自行利用处置,其中综合利用占39.85%,焚烧处置占16.99%,安全填埋占10.59%,其余69 家企业委托专业经营单位处置。
目前,我国危废处置行业集中度不高,第三方市场前景广阔。截止到2015年,全国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核准经营规模达到5263万吨,实际经营规模为1563万吨。按照环统数据测算,有近3000万吨危险废物由产废企业自行循环利用处置。“十三五”期间,随着危废种类范围的增加,市场规模不断提升。以及排污许可制度和环境税实施后对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活动监管力度的加强,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增量危废进入市场,也将进一步推动我国危废处理行业加速迈向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