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乐平市人民法院通过网络庭审方式,公开审理被告人张某、李某宝、刘某德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适用“3名员额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七人制合议庭进行审理。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李某宝、刘某德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倾倒危险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环境污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3名被告人对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行为当庭致歉。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李某宝、刘某德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倾倒危险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环境污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3名被告人对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行为当庭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