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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硫酸监管难:“底数”不清成“短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20  浏览次数:133
核心提示:自2003年起,我国硫酸产量首次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硫酸生产大国,在随后的12年里,我国一直保持着硫酸产量世界第一的地位。
       自2003年起,我国硫酸产量首次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硫酸生产大国,在随后的12年里,我国一直保持着硫酸产量世界第一的地位。

环保部政策研究中心党委副书记温英民在5月10日召开的“我国废硫酸环境监管及回收利用政策研讨会”上透露,我国每年约产生1亿吨废硫酸。

在温英民看来,废硫酸处置问题一直未能获得很好解决,偷排、直排等问题依然十分严重,而包括废硫酸在内的频发危废非法倾倒、掩埋事故已成为突发环境事件的重要诱因。

“底数”不清的废硫酸污染

中国硫酸工业协会副会长徐晓军透露了这样一组数据: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14年底,全国硫酸生产能力达1.24亿吨,2015年全国硫酸产量9673万吨。

在温英民看来,我国不仅是硫酸的生产大国,也是消费大国。“近期发生的常州‘毒地’事件,以及2014年发生的腾格里沙漠违法排污事件,均与非法排放废硫酸有关。”温英民指出,在废硫酸的处置上,还有企业通过铺设暗管等方式,将未经处理的废硫酸排入市政管道,有的甚至排到沟渠、河道、池塘中。

“有预测指出,我国硫酸消费量到2018年将达到1.1亿吨,化工行业年消耗硫酸约2000多万吨,大约有一半会形成废硫酸,初步预计,我国废硫酸每年在 4000万吨以上。”温英民说,面对如此巨大的废硫酸产生量,必须要关注其监管、环境风险以及回收和处置等问题。

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副处长万年青强调说,废硫酸作为危险废物,其污染“底数”仍处于未知状态。“我国危险废物管理实行的是企业申报制度,倘若企业不申报,核实起来难度就非常大。”万年青透露,个别省市申报的涉及危险废物企业只有100多家,远远低于实际数量。

“即便如此,很多申报了危险废物的企业往往对重点危险废物讳莫如深,结果导致重点危险废物无法纳入监管范围。”万年青如是说。

风险不可小觑

“产生废硫酸的企业,对废硫酸的去向有极强的保密性。因此,要对废硫酸的量及种类有一个准确的统计几乎是不可能的。”青岛奥盖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在军透露,除钛白粉、石油加工、钢铁酸洗企业废硫酸量较大之外,其他单个企业产生的废硫酸量不大,年产废硫酸量在1万吨以上的企业较少,许多企业每年的废硫酸量在几百吨到几千吨之间。

此外,废硫酸浓度高低不一,有害杂质含量普遍较高,且有的含有重金属难以处理。王在军指出,废硫酸有机物含量高。精细化工领域废硫酸中大多含有有机物,直接利用会造成二次污染。

“由于废硫酸是一种液体,产生废硫酸的企业又比较分散,与危险固废及工业废气相比较,偷排偷放非法使用比较方便和隐蔽,因此尽管废硫酸对环境有极大的破坏性,但并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王在军说。

建议出台废硫酸环境监管指南

研讨会上,环保部政策法规司政策处副处长赖晓东介绍说,危险废物监管及环境风险防范是我国当前环境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领域。近期中央出台的关于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对强化企业环境监管,提升企业环境自律具有重要意义。2015年底印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明确提出,到2018 年要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可以预见,随着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企业违法成本将大大提高。”

温英民也表示,2015年出台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方案》明确提出关于“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要求,并由环保部和中国保监会联合研究制订《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方案》,废硫酸产生、运输及相关资源回收等企业是否要纳入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范围、如何开展相关环境风险评估与排查、如何进行环境风险监控、如何公开企业环境风险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等很多问题都需要进行深入研究。

徐晓军建议,对全国废硫酸的产生和应用情况进行摸底普查,基本了解废硫酸的来源和去向及数量,根据废硫酸的浓度及所含杂质进行分类,以便于资源利用和管理。“应强化环保执法力度和监管力度,加大处罚力度,严控企业弄虚作假,对废硫酸的各个环节全面管控。对产生废硫酸量较大的园区,要像处理危险固废一样设立专业的废硫酸处理中心,实行与处理危险固废一样的财政补贴政策及税收政策。”

“要提高对废硫酸排放的监管水平,需要政策制订部门提供政策支持。”万年青建议,国家应该抓紧制订废硫酸环境监管指南,以解决一线执法监管的实际需要。

对此,温英民透露,有关废硫酸的监管以及回收利用,在充分政策调研的基础上,下一步国家相关部门将提出完善相关法律和政策的建议及意见。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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