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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最高奖50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01  浏览次数:270
核心提示:4月1日起,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最高奖50万

  记者从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自4月1日起,我市将开展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最高奖50万元。

据介绍,此举旨在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成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合力,切实提高发现环境污染问题的能力。

具体的违法行为有:包括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在线监控系统弄虚作假的;将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染物用于土地复垦或者向农用地排放、倾倒、填埋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非法排放、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的;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排污口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为其他性质恶劣且不易发现的环境违法和生态破坏行为。以及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无主放射源或者无主放射性废物线索的,也可获得奖励。

在举报时,举报人需要提供的内容,要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相关证据,且举报事项事先未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掌握。

据了解,举报长期严重超标偷排污染物、跨区域倾倒危险废物数量巨大等环境污染特别严重或者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尤其是作案手法隐蔽、日常监管难以发现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并查实的,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可给予举报人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此外,参照公安机关的重大案件悬赏破案制度,此次还设置了“重金悬赏”机制。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办理重大环境污染案件或者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时,通过调查手段无法取得有效破案证据或者污染事件源头等线索的,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可以向社会公开悬赏征集案件有效证据或者线索。悬赏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据悉,举报案件办理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负责举报奖励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所举报违法行为的情节及线索信息的价值,按规定作出奖励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举报人申领奖金及相关奖励。

市民若发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除了拨打“12345”电话投诉外,还可以通过来信、来访、网络等方式向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举报。各部门工作人员将对举报人的身份、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进行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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