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适用《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数量共计180件。
2020年,湖北在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后,第一时间制定实施《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国率先推行疫情防控、重污染天气和日常监管三类正面清单管理,共1594家企业、项目被纳入正面清单。
对纳入正面清单内的企业和项目,各地采用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当好执法“店小二”,做到企业有需要时有服务,无需要时不干扰,激发企业守法自主性,支持和引导企业加快复工复产。
为了切实帮扶企业,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印发全省“6项重点任务+3个重点行业”专项帮扶行动方案,在全省范围内集中30天时间组织开展了专项帮扶行动。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直接组建5个工作组赴现场专项执法帮扶。
通过全省共同努力,对6项重点任务确定的5400余个点位和3个重点行业确定的210家化工、制药、陶瓷企业实现了帮扶检查全覆盖,着力督促解决了一批环境问题,有力促进了全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还联合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共立案查处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18件,已实施行政处罚135.2万元;共查办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8件,均已移交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