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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 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厂三期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12  来源:中国环境报  浏览次数:343
核心提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 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厂三期工程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公用”)成立于1998年,是中山市国有控股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685)。公司现已发展成为以环保水务为核心业务,涵盖固废处理、环卫服务、工程建设、市场运营、港口客运、金融服务与股权投资等领域的企业,旗下一级全资子公司11家,一级参、控股13家公司。

中山公用坚持“产业经营+资本运营”战略思路,定位环保水务为核心业务,不断提升相关产业经营能力,与资本运营平台协同增效,致力于打造行业内有影响力的领先企业,积极担当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的公民企业,促成员工实现自身价值的平台企业。

近年来,中山公用荣登“2020中国环境企业50强”榜单,同时获得中国水业最具社会投资运营企业、全国污水处理厂安全运行管理先进单位、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等荣誉。

项目概况

中山市已建成中心、北部、南部三个组团式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其中北部组团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影响着民生需求和城市未来发展。为破解当地垃圾围城困境,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以下简称“三期工程”)应运而生。

三期工程位于广东省中山市黄圃镇吴栏村乌珠山东侧,毗邻已建一、二期工程,由中山公用旗下全资子公司中山市天乙能源有限公司以BOT模式投资、建设和运营。2017年7月,三期工程通过广东省发改委核准立项并取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2018年3月完成规划报建,同年5月正式开工。

三期工程是广东省、中山市重点建设项目,设计阶段结合了北部组团自身需求和中山市垃圾全量焚烧的发展需求,总投资6.69亿元,占地约55747平方米,建设面积逾3.8万平方米,采用两台600吨/日的垃圾焚烧炉,配置两台15MW的汽轮机及两18MW发电机,配套建设600吨/日的渗滤液处理厂。

自2019年底投产以来,三期工程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1200吨、年处理能力43.8万吨,轻松释放扩容增量后的垃圾终端处理优势,有效解决了中山市北部八个镇区的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极大地提升了中山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应急保障能力。

技术优势

三期工程选用国内外先进技术、设备,其中,炉排由特殊合金钢制成,耐磨、耐高温、耐腐蚀,对垃圾的预处理要求不高,更能适应生活垃圾高水分、低热值的特性,确保生活垃圾完全燃烧,炉渣热灼减率在3%以下。由于选型合理,三期工程自投产以来,生产设备运行稳定,相关生产指标和环保排放指标都达到了设计要求,部分指标优于国标要求,烟气排放指标优于国标要求,基本符合欧盟2000标准。

项目主要有以下技术特点:

1.无害化彻底:高温燃烧可使垃圾中有害物质得到完全分解;技术成熟的烟气净化系统可以将烟气中污染物的含量控制在生态环境部门要求的范围内;

2.减容、减量效果好:使垃圾体积减小80%~90%,重量减少约70%,可释放出大量的垃圾堆放场地;

3.有利于资源再利用:燃烧产生的热量可用于发电或供热。

效益分析

社会效益:三期工程使垃圾处理实现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有效解决了垃圾围城问题;有利于加快市容景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保障城市环境卫生质量,优化了营商环境,吸引了投资企业,并促进旅游产业及第三产业的发展,间接带来经济效益,促进当地持续、稳定地推进城市化发展。

环境效益:三期工程改善了中山市环境卫生状况;垃圾焚烧后有效节省填埋场地体积,缓解土地资源紧张状态;采用有效的废气治理措施,运行过程自身可大幅度削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排水系统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体制;三期工程长期安全环保稳定地运行,对中山市稳定推进城市化进程具有积极意义。

经济效益:三期工程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年处理43.8万吨,转换成绿色能源电能,年发电量超过两亿度,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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