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善清单。确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542家,重点监管单位346家,包括经营单位1家、年产生危险废物1吨以上企业345家。2.智能监管。依托国家固体废物综合管理系统,织密“产生—转移—处置”流向监管信息网,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的链条体系。3.督促整改。全面梳理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现状,建立排查问题清单,认真督促相关企业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及时消除隐患,完成一项,销号一项。4.压实责任。针对不同行业的产废单位实施有针对性的精准培训服务,强化宣传引导,增强产废单位主体责任和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意识,全面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