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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公安联合破案查处废弃厂房里的蚀刻加工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5-11  来源:中国环境报  浏览次数: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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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近日联合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一起蚀刻废水污染案件。涉案加工点因以私设暗管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涉及重金属的水污染物,且污染物严重超标,涉嫌污染环境罪。目前,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

“白加黑”查无踪迹

无人机热成像仪帮大忙

“灵溪镇岭北村有人在做烂板(蚀刻),排放废水污染环境。”日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立刻根据线索对位于苍南县灵溪镇岭北村进行实地勘察,初步确定被举报地点为一个已废弃的厂房,现场未发现生产迹象,更没有废水排放。

执法人员用无人机勘察发现,这处废弃厂房靠山面水,前面有一条小河,废弃厂房附近也有酸臭味,符合蚀刻加工特点。然而,为何并无废水排放?难道是晚上加工?

带着疑问,执法人员选择夜间蹲守。令人意外的是,晚上也是一片黑灯瞎火,看不出生产迹象。执法人员决定起飞无人机,用无人机搭载的红外热成像仪进行探测,废弃厂房内如果有生产活动势必会产生热量。不出所料,红外热成像仪图片有一片明显异于周边环境的红色,说明废弃厂房夜间有生产。

执法人员再次来到现场检查后,发现一个疑点。这处废弃厂房似乎比别的厂房高一些,明明有两层的高度为啥外表看起来只有一楼?原来,整座厂房的所有门窗全部经过改造,整栋楼全部用砖块封死,哪怕里面灯火通明,外面也透不出一点光。这就解释了为何晚上黑灯瞎火看不出加工迹象了。

蚀刻加工最严重的污染物是含有重金属的废水,必须找到废水排放的证据。为摸清废水排放时间,苍南县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队派出多名执法人员“白加黑”轮番蹲守河道,时刻观察蚀刻废水排放情况。

生态联勤无缝衔接

环保公安联合破案

经过多轮沟通,苍南县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部门达成一致意见,成立生态联勤工作专班同时收网。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多日蹲守,执法人员掌握了蚀刻废水排放时间,一般为加工生产时间当天晚上10时开始至第二天早上5时左右结束。

4月1日晚上10时左右,该蚀刻加工点刚完成第一块锌版加工时,警察破门而入,执法人员一拥而上,一个正在生产作业的蚀刻加工点被逮个正着。

现场检查发现,还有4块锌版在4台蚀刻机内加工。清洗槽内残留有清洗废水,现场用试纸比对清洗槽内部分残留废水呈酸性pH值约为3,部分残液呈强碱性pH值约为11。清洗废水桶内液高约30厘米,蚀刻废液桶内废液高约80厘米。

环境检测人员对蚀刻点的井内(3个)、清洗槽(两个)、蚀刻机(1台)、清洗废水桶、蚀刻废液桶内等点位共采水样8份连夜进行检测。

根据以往办案经验,蚀刻废水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而且大多重金属超标,涉嫌污染环境罪。环境执法人员不敢懈怠,打起精神通宵达旦办案。

谈话、制作笔录、完善证据链……当一切处置妥当的时候,天已大亮,案件真相大白。这是一个叫张某某的广东人和一个叫黄某某的本地人联手合作的“生意”。

2023年7月—8月,张某某联系黄某某计划找处厂房做蚀刻加工,黄某某热心帮其寻找废弃厂房,并借10万元给张某某,另外出资9万元投资搭股。

位于苍南县灵溪镇岭北村的蚀刻加工点于2023年11月开始建设,同时购买二手生产加工设备,同月建设完成,并投入生产,主要从事蚀刻生产加工,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没有厂名,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

含重金属废水超标

查封扣押移送公安

该蚀刻加工点租用的厂房使用面积约500平方米,主要生产加工设备有蚀刻机4台,晒版机两台,清洗槽8个、废液桶1个、清洗废水桶1个,每个废液桶和清洗废水桶容积能装5吨废液和清洗废水。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蚀刻废液和清洗废水。

由于未建设配套废水处理设施,清洗废水经清洗槽下方水泵打至清洗废水桶内,大概3天—5天,将清洗废水桶内的废水经抽水泵通过直径约两厘米的黑色塑料管道,直接排至对岸民房后面的农污窨井内。部分蚀刻废液由黄某某用电动三轮车后面加装半吨桶,清运至他家农污管道窨井旁,直接排入农污管道窨井内。

4月2日凌晨,执法人员向该加工点负责人张某某送达了《查封决定书》,对加工点实施了查封扣押。

4月7日,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的废水检测报告显示,A窨井、B窨井、C窨井中废水总锌浓度分别超过《综合污水排放标准》(BG8978-1996)表4中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排放标准的123.6倍、128.2倍、565倍。

当事人张某某以私设暗管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含有重金属水污染物,且排放重金属污染物(总锌)浓度超出标准值100倍以上,涉嫌违反《水污染防治法》《刑法》相关规定,涉嫌污染环境罪。

依据相关规定,4月11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等待张某某等人的必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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