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变化最大的法律责任是“双罚制”。即对于部分环境违法行为,既罚当事企事业单位,也罚当事企事业单位当事责任人,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为强化涉危险废物企业管理者主动守法意识,提高环境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以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总抓手,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进一步组织了辖区49家涉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开展信用承诺工作。
引导涉危险废物企业签署承诺书,主要目的在于让企业主要负责人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危险废物管理的规定,掌握本企业纳入危险废物监管的种类,了解真实、准确、完整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材料内容,树立危险废物应提供或者委托给有资质单位处理的红线意识,进一步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防范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