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检测指标均符合标准,受污染的土壤修复合格了。”近日,山东省诸城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收到了一份来自专业检测机构的土壤检测报告,潍坊市生态环境局诸城分局对该报告认真研究分析后得出了上述结论。
据了解,2021年9月,管某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在甲村租赁了一处平房从事机械配件电镀锌加工,并将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液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至一处未做防渗处理的渗坑内。经司法鉴定,管某直接排放的废液为危险废物,系有毒物质。无独有偶,2021年8月至2022年4月,王某夫妻二人在乙村将加工机械配件产生的废液,也通过类似的方式偷排到未做防渗处理的渗坑内,同样造成了土壤污染。
2022年6月和8月,在被告人均认罪认罚的情况下,诸城市检察院决定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对上述两起案件提起公诉,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建议法院判处管某、王某夫妻二人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和修复后的鉴定费用。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宣判后,被告人积极缴纳了相关修复费用,表示希望聘请专业的机构对被污染的土壤进行修复。在办案检察官的协调下,潍坊市生态环境局诸城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土壤进行了专业性修复。
今年1月,经过第三方修复公司历时一年的挖掘、焚烧、回填等修复措施后,诸城市检察院与潍坊市生态环境局诸城分局、专业检测机构对土壤修复效果进行了检测评估,但检测结果显示修复效果尚不符合耕种条件,该院遂要求第三方修复公司进行再次修复,并与环保部门共同实时跟进监督。经过3个多月的修复和第二次取样检测,办案检察官终于拿到了土壤检测合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