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办规财函[2017]98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事业单位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我部决定制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镀工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就该标准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7年7月15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返回意见的按无意见处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zhb.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同时也可登录国家排污许可申请系统 (http://121.40.139.218:8081/permitExtGT/outside/default.jsp)进行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试填报。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 吕晓君、童莉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103155
传真:(010)66556282
联系人:北京北方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靳建永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总部国际6号院21号楼
邮政编码:100070
电话:13910684959
电子邮箱:13910684959@163.com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镀工业(征求意见稿)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镀工业(征求意见稿).pdf
3.《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镀工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镀工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