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环保厅下发了《关于对全省废矿物油综合利用经营单位进行核查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17〕231号),要求核查废矿物油综合利用经营单位的处置工艺和技术情况,对界定为“生产过程不是在密闭系统的炼油装置中或属于釜式蒸馏”的经营单位,暂扣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
按照文件要求,秦皇岛市环保局暂扣了秦皇岛市汇中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抚宁县兴华废油脂回收再生销售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对外供应有限责任公司3家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上交至省环保厅。目前,我市3家废矿物油综合利用经营单位停止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