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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侦破一起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2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徐波 张媛 施雨  浏览次数:158
核心提示:9罪犯获利600万元,获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由江苏省镇江市金山地区检察院侦办、镇江市京口区法院审理的电路板废渣非法处置案近日有了结果,吴某等9人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案情回顾:码头货船惊现300余吨疑似危险废物

  2015年4月30日下午,丹阳市环保局接当地海事部门通报,在丹阳市瓜渚码头扣留了一艘货船,船上有数百吨疑似环境污染物,船主正要卸货,被海事人员及时阻止。

  丹阳市环境执法人员立即赴现场调查,在瓜渚码头一翟姓船主的船舱里,看到堆得满满的淡绿色细沙状废物,散发着刺鼻气味。执法人员试着用火靠近这些废物,发现可以燃烧。

  经查证,这船不明废物共有300多吨,从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通过运河运到瓜渚,收货人名叫朱兵。朱兵后来交代,之所以发绿光,是因为废物中含有铜等金属。

  经审讯,涉案的不明废物包括废旧印刷电路板粉末与其他固体废物的混合物。这些可否都能被直接认定为危险废物?经江苏省环境科学院鉴定认定,并参照《关于规范全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检测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涉案的“废旧印刷电路板”以及混合物被认定为危险废物,朱某收集后运输至丹阳市的310.32吨废渣经鉴定后,也被认定为危险废物。

  第二天是“五一”节,丹阳市环保局工作人员放弃休息,向丹阳市公安局发出一封“加急函”,要求公安介入调查。

  很快,涉案人员吴阿三、吴夫荣、吴建华、姚根祥、吴青、卞九江、汪庆洋、姚秋英、张顺华陆续被警方控制。事发两个月不到,上述人员先后被刑拘。当年8月30日,该案移送金山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反思:遏制此类案件发生,源头管控更重要

  办案人员查明,2011年以来,吴阿三、吴夫荣、吴建华、吴青、姚根祥等人,非法收集危险废物“废旧印刷电路板”,在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镇其私人作坊等处加工处置,并将处置后形成的危险废物“废旧印刷电路板废渣”及与其他固体废物的混合物共500余吨出售给个体运输经营者朱兵,朱兵将其中的180余吨在吴江区汾湖镇垃圾填埋场直接倾倒,其余310.32吨进行转售,最终由丹阳市司徒镇高锦洪非法处置。

  2015年4月30日,该批310.32吨危险废物在运输至丹阳市瓜渚码头时被丹阳市环保局查获,涉案物品被依法扣押。卞九江、汪庆洋、姚秋英、张顺华明知他人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而非法提供危险废物废旧印刷电路板给他人予以非法处置。由于案情复杂,朱兵、高锦洪另案处理。

  办案人员在吴江区城郊接合部调查时,看到了加工作坊,作坊里摆着类似土法淘金的粉碎装置,房前屋后堆的全是各种电子工业废料,由于下雨受潮,地面上流淌着各种颜色的污水……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邹成志介绍,这些涉案人员多半是收废品出身,少数人是电子企业员工,他们以极低的价格从厂里运出“电子垃圾”,先用机械将其粉碎,再用简陋的分离设备从中提取金属。由于是土法上马,提取后的渣粉仍含有相当比例金属成分,却直接送往各地小砖瓦厂,作为添加料加到砖块中。

  就这样,这群人大发横财。因为无论是提炼还是卖废渣都是一本万利,用他们的行话说就是“淘灰金”。经查,仅吴阿三就从160余吨电子垃圾里“炼”出“纯铜”近3吨,加上其他涉案人员的“收获”,总获利超过600万元。

  东南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教授曾苏对此出具书面专家意见:本案中,涉案人员仅是采取简单、粗糙的物理分离方法对废旧印刷电路板进行处置,剩余粉末中仍然可能含有铜等金属成分,且粉末中含有多氯联苯、多溴联苯醚等有毒有害物质,符合危险废物中有毒害性的认定。

  金山地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周桂林表示,此案涉案人数较多,涉及层级和环节也多,导致案情复杂。期间,公安机关应检察院要求,在原侦查基础上,两次展开补充侦查;检察院先后3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

  最终,经法院审判,吴某等9人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等刑罚。

  “我们能做的是依法惩治犯罪分子,而要遏制此类案件发生,源头管控更重要。”周桂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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