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江马荃,赣东北一个绿色小镇,然而一起跨省倾倒固体废物案彻底打破了这里的宁静。去年8月,有村民向检察机关反映有人在乡镇的山场上焚烧电子塑料垃圾,导致整个乡镇瘴气弥漫。得到线索后,余江县检察院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奔赴现场,督促环保机关移送犯罪线索,一起跨省倾倒固体废物案件由此浮出水面。
8月10日,余江马荃环境污染案公开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强、于某泽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44.3吨,非法倾倒、处置有毒物质1503.32吨。同时余江检察院对两名被告人以及涉案的浙江省玉环县大麦屿公司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追讨所造成的国家损失126.5万余元。
案件庭审现场
雷霆出击
检察机关发现线索提前介入
去年8月,余江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在马荃青山村的山场上有人连续多日焚烧电子塑料垃圾,乌烟瘴气,刺鼻的气味在整个乡镇弥漫。随后,余江县检察院立刻指派检察干警奔赴焚烧现场进行查看,发现了大量疑似电子废物的焚烧残渣及未焚烧碎渣。
“我院现场查看后发现,焚烧所在地距离附近村庄的直线距离不足百米。”余江县检察院检察长张晓峰表示,该院迅速意识到这起焚烧污染事件的严重性,第一时间向鹰潭市检察院汇报,并按照鹰潭市检察院检察长李莉安的指示立刻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汇报。听取专题汇报后,余江县委书记路文革高度重视,指示检察院必须“依法监督、一查到底、严厉打击”。
8月29日,余江县检察院派出侦监、民行等多名干警提前介入案件,会同公安、环保部门到焚烧垃圾现场进行察看,在附近的另一现场,又发现大量疑似电镀污泥的工业垃圾,包装袋上贴有危险废物标签,标签所标注的生产单位为浙江省玉环县大麦屿开发区电镀有限公司,堆放地点为青山村委会计生干部于某泽的承包山地。
检察机关迅速组织、督促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及时采样,并协调相关部门于当天下午将电镀污泥运至龙岗工业园区进行证据固定。
2016年9月2日,余江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余江县环保局将本案移送余江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随即,余江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并成立“8˙29”马荃污染环境案专案组,会同检察机关和环保部门奔赴浙江等地进行侦查取证,一起跨省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案就此浮出水面。
立案侦查
逾千吨固体废物被倾倒
立案后,贵溪的黄某强、余江的于某泽以及浙江的林某勇这三个关键犯罪嫌疑人进入侦查机关视线。2016年10月至12月,黄某强和于某泽相继落网,二人对非法倾倒垃圾以及焚烧垃圾试图牟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犯罪嫌疑人于某泽供述,自2015年10月开始,贵溪人黄某强和他合伙经营垃圾处置生意。在浙江人林某勇介绍下,该二人在没有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组织村民将从浙江运来的玉环县大麦屿公司生产的44.3吨电镀污泥非法倾倒在马荃镇烂泥瘠山场,并进行焚烧试图提炼金属牟利。
据侦查,因黄某强、于某泽为焚烧电镀污泥在烂泥瘠山场上非法搭建了生产设施,并铺设了水泥路,二人总计出资了7万余元。为了赚回这笔钱,二人便商议由黄某强从外地联系垃圾运至余江县倾倒,所获利润二人平分。于是自2015年10月至案发,黄某强、于某泽从林某勇等人处运输上千余吨固体废物垃圾,随意倾倒在龙虎山高速挂线旁、马荃镇贯泉村宕口、于金泽承包的青山村的于家山场这三处地点。
然而,就在案件查办的关键时期,林某勇在浙江因患上癌症去世,上千吨的固体废物的来源和成分成了谜团,案件查办一时陷入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