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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琪:“从摇篮到摇篮” 看我国危废填埋技术的发展趋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27  来源:中国固废网  浏览次数:507
核心提示:“我们对危险废物填埋技术的认识存在严重偏差,这体现为,将其作为最终处置技术、作为廉价处置技术、作为托底处置技术、作为必备处置技术。”“当有一天,我们把危废填埋场这个‘坟墓’变作了资源再生的‘摇篮’,也就实现了危险废物由‘从摇篮到坟墓’的管理向‘从摇篮到摇篮’管理的蜕变与发展。”
     

       第十届固废战略论坛第三单元“危废领域的危与机”主题分享环节,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首席研究员、所长王琪,直指危废填埋技术发展的痛点,作了题为《从摇篮到摇篮——我国危险废物填埋技术的发展趋势》的精彩发言。(以下内容根据现场发言整理)
 
       我国危废填埋场建设普遍存在的问题
 
       今天主要和大家讨论关于危废填埋的技术,包括危废填埋技术的发展及其理念的变迁。首先,让我们单刀直入,看看我国危废填埋场建设普遍存在的问题。

 
       选址问题
       先说危废填埋场的选址问题。目前还存在场址不满足标准要求、选址未考虑长期环境风险和极端灾害影响等问题。
       请看这张有风车的图片,就是危废填埋场建在海边的情况。海边地质构造不适合建设危险废物填埋场,我国标准明确禁止在海边建设危险废物填埋场。因此,这一填埋场选址不满足标准要求。还有建在山区的,例如下面的这张图。这不是填埋场的填埋区,而是一个渗滤液的贮存池。这个贮存池就建在填埋场的旁边,还没建设完呢,就已经漏水了。这说明在山区建设填埋场地下水位或泉眼涌泉的现象非常普遍,也说明这个填埋场的选址,地下水位情况不能满足标准要求。
 
 
 
       还有建在平原地区的危废填埋场,有的距离长江只有几公里远,建在长江干涸的一条支流上。可以假想一下,如果这个填埋场周围发生了灾难性灾害,将来所填的几万吨甚至十几万吨的危险废物有可能进入长江,其后果是不可想象的。而这样的填埋场,在长江沿岸并不是唯一的。
 
       危废填埋场在选址的时候,如果只照一些标准来看,而没有对建设填埋场的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将是十分危险的。我们知道,建设长江三峡大坝,它是有设计年限的,有“安全期”的概念。而在建填埋场的时候,有没有做过这类的评估、分析,将来这个填埋场可能会发生什么危害,现在是不是很难说清?这就是说,危废填埋场的选址没有考虑长期环境风险和极端灾害的影响。
 
       设计问题
 
       危废填埋场设计普遍存在的问题,包括填埋场的设计普遍没有体现危险废物填埋技术的自身特点、设计普遍不满足标准要求等等。
 
       下图是一座填埋场,可以看到这个填埋场里安有很多的气体导排管。这在危废填埋场设计的时候很常见。这说明这个填埋场是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的。我们知道,危废填埋场里填埋的绝大部分都是无机物,如果产生气体,说明你运行有问题了。当然,考虑风险我们也应该在危废填埋场设置气体导排管,但如图显示,这么密集设置的,显然不是危险废物填埋场。如果按照这种设计,填埋不分区,填埋作业面过大,它没办法安设防雨棚;按照分区设计,它的整个容积利用率又低。企业方面,当然也不愿意增加成本。
 
 
 
       再看危险废物填埋的操作方式。混合填埋,是生活垃圾填埋的一种操作方式。这种方式会导致怎样的后果?应该说,混合填埋的废物几乎不可能再被挖出来了,用这种混合垃圾做综合利用、资源化再生的可能性非常之低。因此,设计危废填埋场的时候,不能跟生活垃圾填埋场做同样的混合填埋设计。
 
       填埋场渗漏普遍与不合“标准”问题
 
       还有危废填埋的渗滤液处置问题。建设危废填埋场,有个基本理论叫“三重屏障理论”。先不管三重屏障,而只做好其中的一重屏障——渗滤液控制系统,我们应该看到,渗滤液渗漏防渗层仅仅是其中的一个手段。这时,其他手段我们几乎都放弃了。比如在设计的时候,为了应付标准中防雨的要求,往往采用季节性或是间歇性地防雨布覆盖。这样做效果究竟如何?我们看到,已经有很多填埋场采用这种方式去防雨了。但是有哪个填埋场按照设计要求去做了?有人说,某个填埋场采用了这一技术,效果非常好。但是,据说这个填埋场的渗滤液池从来没有渗滤液!大家想一想,在华南地区,每年的降雨量有好几千毫米,这里的填埋场,它的渗滤液池子里居然没有一滴渗滤液!这是否说明,在这个行业里还存在另外一个问题——“作假”。
 
 
       前段时间,有家危险废物填埋场在做审查,填埋场说,他们有渗漏检测系统。但我要看渗漏检测系统操作室,他们总在搪塞我。最终,我看到了渗漏检测系统的牌子,但看到他们的填埋场以后,我就明白了,那(渗漏检测系统)肯定是假的。但他们为什么这样做呢?本质上还是基于成本考虑。
 
       下图是我找到的一张防渗层设计简图,如图所示,其设计是有标准要求的。从左侧设计图中画的那条黑线可以看出,它在防渗膜底下加了一层土工布。大家都清楚,在这中间不应该让渗滤液再流动,但你加上了土工布,渗滤液就会在里边流动。在右侧的标准要求图示中,我们看到,防渗膜必须要与天然材料基础层紧密结合,中间不能有空隙,这是“复合衬层”的基本要求。另外有一个天然材料的基础层,它在膜的下方,有一定的厚度,有渗透系数的要求。然而,我们知道,在我国的东部地区,很难找到这么好的能做基础层的黏土。那怎么办?现在普遍采用GCL“等效替代”。于是,就出现了问题:我们把标准作为规范使用了。我曾专门就此咨询过环保部标准处的同志,他说,标准当中的任何一条都是强制执行的,绝对不应该去修改它,用等效替代的方法替代它。面对规范是可以这么处理的,但按照标准就不允许。从这个角度上讲,我国绝大部分填埋场的设计恐怕都存在各式各样不合“标准”的问题。
 
 
       施工质量问题
 
       再有,施工质量无法保证的问题。那么,我国危废填埋场防渗层检出的漏洞有多少呢?从下图中,我们可以看到几年前的统计数据,每公顷的漏洞数量约有14个。按统计,现在每公顷的漏洞数量大概是17个。
 
 
       还有危废填埋场底部的黏土防渗层,要求达到渗透系数10-7级别,但有哪家企业敢拍着胸脯保证:我们施工的填埋场黏土能达到10-7级别?
 
       施工质量难保证,本质上说,主要还是经济问题、成本的问题。
 
       运行问题
 
       目前,危废填埋场的运行问题更大,这表现为,标准要求分区操作,但基本没有填埋场是分区操作的。分区操作的主要原因,其一,全凭一个区操作的话,如果发生渗漏,修补非常困难;其二,分区操作有助于将来做回取,因为填埋场不可能永久存在。如果将来某天要把它(危废)重新挖出来,如果早期是根据废物的性质来填埋的,那会容易得多。但是,现在却没人这么做,无论是所谓的“刚性填埋场”还是“柔性填埋场”,大家采取的方式都是混合填埋。
 
       再有,渗漏问题相当普遍,刚才谈到,在运行之前我们能发现它的漏洞,当运行之后,再要去找它的漏洞,几乎不可能了。我们知道,危险废物填埋场里面有一个次级导排层,次级导排层也叫渗漏检测层。相当一部分危险废物填埋场,在运行的时候并不知道渗漏检测层是干什么的。在有些填埋场的次级导排层集水井里面,我们发现有好几个是满的,运营者却不知道这是干什么的。它说明了什么呢?说明它漏了!这种现象也非常普遍。
 
       上述提到的只是我们发现的现象,并不能代表所有。但这些现象非常普遍,在选址、设计、施工和运行过程当中,危废填埋场存在非常严重的问题。
 
       过度建设危险废物填埋场
 
       危废填埋场建得太多,也是眼下存在的问题。
 
       2004年之后,国家投资,每省要建一个危废填埋场。到“十一五”规划正式颁布,当时说全国要建57个危废填埋场。到现在,因为发现这里边“利润太高了”,“即使不要国家投资也有非常大的利润”,建设危废填埋场的社会投资大幅增加。
 
 
       目前,全国有多少个危废填埋场?根据我估算,已有近百个。其中,在东部某省,已经运行、建成、正在建和准备建的危废填埋场,大概有30多个。有些地方甚至要求一个县建一个危废填埋场。
 
       这到底合理不合理?我们不妨看看国外的情况。按之前统计,全日本只有25个危废填埋场,总填埋容量约为23万立方米(包括已填和将来要填的)。美国的危废填埋场比日本多一点,有统计数据显示,在2009年的时候有71个,到2015年变成了75个(到底多少尚不清楚)。填埋量在2005年是200多万吨,到2015年降低了126万吨。
 
       从数量上看,我国某省的危废填埋场数量超过了全日本的,相当于美国的一半。现在全国危险废物填埋的量大概在100万吨左右,快赶超美国了。
 
       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对危险废物填埋技术的认识,存在严重偏差。
 
       对危废填埋技术的四种认识偏差
 
       当前,我们对危险废物填埋技术的认识,存在严重偏差。这体现为,将其作为最终处置技术、作为廉价处置技术、作为托底处置技术、作为必备处置技术。
 
       非最终处置技术
 
       将危废填埋场作为最终处置技术,可能吗?
 
       填埋场里的危险废物,你想把它永远搁在这里、永远都不发生问题,以后都不用管它了,这是不可能的。填埋场,是不可能作为最终处置技术的,更何况危废填埋场建设还存在刚才谈及的那么多问题。
 
       现在的“柔性填埋”手段通常采用塑料防渗,塑料膜的保质期是30到50年,那么,50年之后怎么办?何况,危废和生活垃圾不一样,生活垃圾在进填埋场之后,它的密度大概是0.4,经过反复碾压可以达到0.9,而危险废物一进场就超过1。这样危废填埋场防渗层的受力要大大高于生活垃圾。另外等塑料膜老化以后,还能够保证它的强度吗?因此,将危险废物填埋场作为最终处置技术,是根本靠不住的,将冒很大的风险。
 
       非廉价处置技术
 
       将危废填埋场作为廉价处置技术,干这行主要为盈利,这也不可取。
 
       一段时间以来,有大老板、小老板、富二代、小土豪、大土豪纷纷找到我说,希望进入这个行业。无论是风险投资还是跨国企业,甚至大型国有企业,都要往这个行业里来。一般我会说这一行业市场不大、风险高,如果没有实力、没有考虑清楚,最好不要轻易进来。但是没有用,还是急于建设危险废物填埋场。主要原因是现在这一技术的利润实在是太高了,没有谁能抵挡得住。另外为这一技术提供技术支持的设计、环评单位也放弃了其应有的社会责任,为了追求并不高的收益,推动了填埋技术的畸形发展。我们说危险废物处理行业是一个良心行业,看来现实距离我们的期望还是太远了。
非托底处置技术
 
       将危废填埋场作为托底处置技术,亦不可取。
 
       如果有什么处理不了的,就往填埋场里放,这种废物处置技术应该被视为落后技术。如果将其视为托底技术,实际上相当于在保护落后工艺,这不合理。
 
       其实,这些问题不光中国有,国外也有,国外也在探讨解决方案。说到危险废物填埋技术的发展趋势,我们可以学习了解德国地下盐矿危险废物处置场、日本遮断型填埋场的技术,以及美国深井灌注技术等等。
 


 
       非必备处置技术
 
       将危险废物填埋场作为必备处置技术,要求必须得建、所有地方都建,在做规划的时候要求“三件套”,其中必须建有填埋场。实际上这可能吗?也不可能。
 
       如果要求每个县都要建一个危废填埋场,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填埋场建设是受地质条件限制的。反过来,像日本、美国、欧洲,也不是每个国家每个省每个县都去建填埋场,而是适合建就建、不适合建就不建。
 
       我国危险废物填埋标准的修订思路
 
       上面说到了危废填埋场建设中的问题,和人们对危废填埋技术的认识误区。下面介绍一下我国危险废物填埋标准的修订思路。
 
       目前,我国危险废物填埋标准的修订思路是:提出“无限期维护”的要求;提出“安全保证期”的概念,要求运行者制定并有效实施在“安全保证期”后的应对方案;引入日本“遮断型填埋标准”作为我国刚性填埋标准;促进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鼓励危险废物的资源再生;保证危险废物填埋运行期间和封场后的长期环境安全;限制危险废物填埋场建设。
 
       其中,我国危险废物填埋标准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提出“无限期维护”的要求
 
       这很重要。现在很多地方建危废填埋场,用的是BOT方式。那么,二三十年后,你把填埋场埋在这了,把钱赚走了,这堆废物就留给政府了,这合理吗?不合理。所以,你必须得无限期地维护它,这个填埋场存在多长时间,你就得做多长时间的维护。
 
       2、提出“安全保证期”的概念
 
       任何产品都有保质期,之前标准中没有提到“安全保证期”的概念,但今后不同了。如果在“安全保证期”之前出现问题,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至于在保证期之后,填埋场怎么办?挖出来,挖出来以后怎么办?这要求运行者制定并有效实施在“安全保证期”后的应对方案,包括再生利用方案。
 
       3、建立“有限存放”的危险废物填埋技术定位
 
       危废填埋技术并非最终处置技术。将危废埋在危废填埋场里,也并非“最终处置”,而是“有限期地贮存”。
 
       4、引入日本“遮断型填埋标准”作为我国刚性填埋标准
 
       把日本的“遮断型填埋标准”作为我国的刚性填埋标准,也是修订的“大动作”。之所以采用日本标准,主要是考虑其安全可靠、易于操作(容易配重以保持平衡)和易于回取利用的特点。
 
       5、配套制定“危险废物填埋技术规范”
 
       期待“从摇篮到摇篮”的转变
 
       当前,大家对危险废物填埋技术的定位是很尴尬的。有人问我,将来危险废物处置,综合利用会占到多少?我认为,从理论上讲,如果我们采用循环再生的定义,将生态循环和社会循环都考虑进去,那么应该是100%。
 
 
       在环境产业,通常我们会讲循环,包括社会循环、环境循环或者生态循环。当然,社会循环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综合利用”。环保技术也应纳入这个循环,而我国的危废填埋场显然还没有被纳入这个循环中。所以,我们要改变它的定位、方法。
 
       将来,如果我们能把危废处置填埋场变成资源贮存场,很多问题都能得到解决,危废填埋技术所处的位置也将是非常明确的。
 
 
       对于危险废物的管理,过去我们通常形容为“从摇篮到坟墓”。但是,当有一天,我们把危废填埋场这个“坟墓”变作了资源再生的“摇篮”,我们也就实现了危险废物由“从摇篮到坟墓”的管理向“从摇篮到摇篮”管理的蜕变与发展。
 
       谢谢大家!
 
       互动环节——
 
       提问:今年以来,在市政环保领域PPP项目发展迅猛,请问王老师,危废产业的商业模式是怎样的,PPP也是它的方向吗?
 
       王琪:危险废物主要产生于企业,由企业产生的废物,(处置费用)由政府买单,这本身是不合理的。大家可以想一想,像水电、道路这些行业,都是为企业服务的,这些行业都是用什么模式?我想,这个行业应该由市场自己来决定,(在投资上)政府不要过多地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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