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清生介绍,湖南检察机关与湖南省环保厅共同在全省部署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问题整治专项行动,于2017年5月4日成立了省检察院驻省环保厅检察联络室,运用“环保+检察”模式督促政府相关部门推进了330个问题的整改。
2017年7月至今,全省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共计900件,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409件,向行政执法机关发送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44件,发布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5件;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法院审判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全部支持公益诉讼起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通过检察建议和提起诉讼取得了监督实效,共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5979亩,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300亩;督促关停、整治违法排放废气等污染物企业78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拆除、关闭排污口71个;促成清理违法堆放各类垃圾1500吨,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10241.67吨,其中危险废物5469.7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