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到2020年,全省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分别达到90%和91%;到2022年,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2%以上。
在治水方面,到2020年,全省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83%,彻底消除劣V类水体,V类水质断面大幅减少;到2022年,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85%,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和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力争100%达标。
全力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固体废物监管体系。到2020年,基本实现县(市)域内一般固体废物产生量与利用处置能力相匹配、设区市域内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利用处置能力相匹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达到90%,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无害化率达到100%。到2022年,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全省形成完善的固体废物闭环管理体系,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达到95%,各类固体废物实现源头减量化、分类资源化、处置无害化的目标。
除此之外,全省的生态保护建设目标和绿色生产生活目标,也均要高于国家要求和长三角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