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生态环境部督查组在澧县开展“清废行动”时发现,位于王家厂镇双庆村的嘉峰锌业有限公司存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不规范、硫酸贮罐围堰容积不能满足风险防控要求等5个问题。
接到生态环境部反馈的突出环境问题清单后,澧县政府连夜召开会议进行交办,要求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个领导负责、一个标准整改到位的要求,迅速落实整改。在县政府和环保部门的督促指导下,嘉峰锌业有限公司迅速整改,目前已在污水处理站北面仓库设置了隔离墙、导流沟、收集池,规范设立了危险废物标志标牌,并对污水处理环节产生的污泥、片碱、氧化锌用隔离墙进行了分类储存;在将废机油转移至单独危险废物储存间后,按要求设置了导流沟、收集池和标志标牌,并与常德市德盈环保公司签订了转移合同;建立了废机油储存、转运、处置台账;清理了地面油污,并对拆卸下来的其它设备进行分开存放。针对“厂区内护坡回填物疑似含有中浸工艺环节产生的铅泥”问题,澧县环保局现场取样,并送至湖南华科环境检测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测。
同时,该公司还对现有贮存场地进行了硬化覆盖,设立了围堰,并将固体废物(煤渣)按资源化、减量化、再利用的要求,与澧县甘溪水泥厂签订了处置合同,建立了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