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线上培训已顺利完成 | 第九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圆满成功 | 第八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成都站——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完成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资讯 » 新闻动态 » 行业动态 » 正文
 

国内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实施期延长5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09  来源:中国石油新闻中心  浏览次数:223
核心提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的通知》实施期限延长5年
       2018年12月12日,为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的通知》实施期限延长5年,对以回收的废矿物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汽油、柴油等工业油料免征消费税。
 
  该政策自2018年11月1日执行,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自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2月12日通知下发期间,纳税人已经缴纳的消费税,符合本通知免税规定的予以退还。
 
  通知还强调,对未达到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被取消《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纳税人,自发生违规排放行为之日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被取消之日起,取消其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免征消费税政策的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53.6K
 

 

 
最新图文
推荐信息资讯
点击排行

首页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无忧固废网 - 中国危废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平台 Copyright 2017 51gufe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京ICP备17037699号-1
顶部 帮助 微信二维码 底部
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为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