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线上培训已顺利完成 | 第九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圆满成功 | 第八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成都站——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完成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资讯 » 新闻动态 » 地方新闻 » 正文
 

青岛有奖举报建筑垃圾违法行为 奖励资金列入各区市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31  来源:中国环境报  浏览次数:202
核心提示:山东省青岛市近日制定下发《青岛市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出,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举
         山东省青岛市近日制定下发《青岛市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举报内容包括随意倾倒、私 自倒卖、私设消纳场所、运输未密闭或密闭不严造成沿途撒漏等违法行为。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举报人应提供违法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详细地点、车辆主要特征,要附带清晰可查证的图片、影像资料 (带车牌照、车辆进出、有倾倒撒漏行为过程等),并提供举报人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对于通过热线电话方式举报违法行为的举报人应保存违法图片和影像资料,以备向相关部门提供。

建筑垃圾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的方式可以电话举报或者微信举报。《办法》明确,奖励举报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各区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核实。

核查属实的,由各区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发放奖励。奖励资金列入各区市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经调查情况属实,对实名举报人给予奖励:对举报随意倾倒、私自倒卖、私设消纳场所的,每人每件奖金200元;对举报运输未密闭或密闭不严造成沿途撒漏的,每人每件奖金50元。

对违法行为无法查实,或在受理举报前已被媒体曝光,或已经行政主管部门查实处罚的,或举报人采取多头重复举报、恶意举报的,以及情节显著轻微的,对举报人不予奖励。对同一违法行为,奖励首位举报人(以受理登记时间为准)。

 
 
53.6K
 

 

 
最新图文
推荐信息资讯
点击排行

首页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无忧固废网 - 中国危废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平台 Copyright 2017 51gufe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京ICP备17037699号-1
顶部 帮助 微信二维码 底部
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为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