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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十四五”基本实现危废收集全覆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04  来源:中国环境报  浏览次数:233
核心提示:到2022年底,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达108万吨/年

“到2022年底,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达到108万吨/年,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达到210万吨/年;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0%。”

  近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李银昌透露,为全面加强四川省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近年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不断“修炼内功”,把重点放在“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上。“十四五”期间,将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技术先进、能力充足、收集全覆盖的危险废物收、转、运、处体系。

  提升危废环境监管能力

  在全国率先建立危废跨省转移“白名单”

  从整体上看,四川危险废物来源广、种类多、数量大,产生量逐年增加。2019年全省危废产生量约390万吨,同比增长8.3%,位居全国第六位,产生类别涉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46大类中的40种。

  如何“转危为安”?四川省生态环境部门从依法开展危险废物行政许可审批、完成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试点、开展省际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合作入手,为25家企业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741批次,约60万吨。

  完成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试点,为31家企业核发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证,设置收集网点222个,核准收集经营规模70.2万吨/年,有效解决了中小企业和社会源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难等问题。

  同时,与周边6省市签订危险废物联防联控监管合作协议,在全国率先与重庆等4省市建立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合作机制。截至目前,已通过“白名单”快捷办理跨省转移废铅蓄电池4.7万吨,是2019年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总量的两倍。

  提升危废利用处置能力

  整合优化处置设施布局

  记者获悉,四川在实施《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3年来,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显著提升。

  其中,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由9.36万吨/年提升到70.32万吨/年,增幅651%,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由5.02万吨/年提升到11.61万吨/年,增幅131%。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12月4日,经四川省政府同意印发了《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2年)中期调整方案》,在全省规划了19个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5个协同处置项目,43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规划调整13个危废集中处置项目,新增10个医废处置项目。

  “规划实施过程中,特别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们发现部分规划项目布局不尽合理、个别市(州)医疗废物处置短板突出等问题日益凸现,为此,我们及时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李银昌说,通过整合优化处置设施布局,出台《规划中期调整方案》。

  “以五大区域经济板块为重点,统筹调配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将构建“优化配置、五区协同、统筹兼顾、防范风险”的处置体系。例如,在巴中、甘孜州、阿坝州等产废量较小的地区不再单独规划处置设施,通过区域联动、设施共享实现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同时,建立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信息公开和投资引导机制,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破解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单位危险废物收集转移难等问题。

  提升危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全省共排查企业960家,排查问题1073个

  在2019年工作基础上,四川印发了《四川省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对化工园区、重点行业企业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实施“六查”,力争用3年的时间,总体解决危险废物突出环境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环境风险隐患。目前,全省共排查企业960家,排查问题1073个,正在进行有序整治。

  危险废物环境应急演练也在持续进行。依托“天府行动-2020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模拟危险废物泄漏事故,开展联合应急处置,着重锤炼省、市、县三级部门生态环境应急队伍。

  此外,2020年6月-10月,生态环境厅联合多个部门开展了严厉打击包括涉废铅蓄电池在内的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省共查获废铅蓄电池违法犯罪案件21起,涉及205吨废铅蓄电池;查处各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141起,处罚金额229万余元。

  全面提升危险废物“三个能力”

  “十四五”基本实现危废收集全覆盖

  为全面提升危险废物“三个能力”,2020年11月30日,《指导意见》正式出台,对压实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破解社会源和中小企业危险废物收集难题,建立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体系,消除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指导意见》明确了13条工作任务,实施动态建立重点监管源清单、严格项目审查审批、健全收集体系、提升信息化管理、优化处置设施布局、推进项目建设、健全联防联控联治和环境应急处置机制、开展化工园区和历史遗留问题排查整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等多项举措。

  “在‘十四五’期间,将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技术先进、能力充足、收集全覆盖的危险废物收、转、运、处体系。”李银昌介绍,下一步,生态环境厅将推进《意见》实施和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强力推进规划项目建设。还将加快推进《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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