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山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辖区部分汽修店在未签订相关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合同的情况下,擅自丢弃汽车喷漆后净化设备更换的废旧过滤棉及废旧油漆桶。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规定,废旧过滤棉和废旧油漆桶均属有毒危险废物,需由专业环保公司回收处理,随意丢弃这些危险废物可造成环境污染,对群众的健康有潜在危害。
检察官对部分汽修店的违法行为固定证据后,依法向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天山区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天山区分局先后向违法行为人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行为人停止违法行为,尽快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合同,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置,并根据固废法相关规定,对部分汽修店的违法行为作出拟行政处罚决定。目前,后续行政处罚程序正在进行中。
据了解,2020年以来,天山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将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贯彻办案始终,与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协作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热切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