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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豁免了,但项目有产生危废怎么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26  来源:广东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382
核心提示:环评豁免了,但项目有产生危废怎么办?
主题:

环评豁免了,但项目有产生危废怎么办
 

内容:

五金喷粉项目年使用非溶剂型低VOCs涂料10吨以下不需要办环评手续,但是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高空排放,会产生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危废废物需要危废平台备案后才能拉运,请问危废备案一定要提供环评批复吗?有什么依据?像这种豁免环评的项目但是产生了危废废物应该怎么处理?
 

答复时间:

2021-01-22
 

答复单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依法豁免环评的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可在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中登记清楚危险废物产生的来源、种类、数量及相应的利用处置措施,报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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