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1年4月至9月,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继续在全国联合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提炼具有典型性和前瞻性的经验做法,结合工作重点,生态环境部组织整理汇总了第三批10个涉废矿物油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供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学习借鉴相关经验做法。
【典型做法】
【案情简介】
2020年9月11日,根据广东省湛江市海关缉私局提供的线索,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从化分局会同湛江市海关缉私局、从化区公安分局、从化区城郊街道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破获一起非法加工红油、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案件(“红油”是香港地区染成红色的工业柴油,用作工业燃料及海事用途)。联合行动组发现涉案人员正在一处堆砂场内的货车上非法加工红油,随后控制了现场。
经查,4辆货车为非法炼油的作案窝点。自2020年8月中旬起,涉案人员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和许可的情况下,在车内改装加设炼油设施,将从香港走私来的红油提炼脱色后转售流入市场,并将炼油产生的废渣就近填埋。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从化分局、城郊街道立即启动环境应急预案。一是立即对现场采取防控措施,防止二次污染;二是对涉案车辆上及填埋废渣开展鉴定工作,认定为具有毒性、腐蚀性和易燃性的废矿物油类和废酸类危险废物(HW08和HW34);三是制定现场清理处置方案,由公证部门对收集清理全程公证,于2020年9月18日晚完成涉案现场危险废物清理、称重等工作,并用新土将浅坑填平。本案共查扣涉案车辆4辆,查获倾倒、填埋危险废物共23.15吨,涉案车辆上危险废物6.32吨,清理后的危险废物已规范集中贮存,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查处情况】
【案件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