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多举并措
进行大气污染防治和危废整治
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
同时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设备予以查封
阻止了环境污染的扩大化
一、四川省鑫又新禽业有限公司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2021年4月12日,接群众投诉,成都市金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四川省鑫又新禽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生物除臭塔排放有组织废气及鸡粪加工车间南侧临居民处无组织废气进行了采样检测,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有组织废气臭气浓度549540(无量纲),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规定的排放标准(标准限值60000),超标8.159倍。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上述行为作出罚款34.6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四川优贝家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案
2021年5月7日,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执法人员按成都市“一号行动”方案对四川优贝家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检查,该公司主要生产水性乳胶漆和JS水泥基防水涂料,备案报告要求水性乳胶漆的搅拌分散装置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水性乳胶漆正在生产,正在使用分散搅拌机搅拌乳胶漆,搅拌过程中共加入水性丙烯酸72公斤,车间大门未关闭,搅拌罐有一半盖子未关闭。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上述行为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四川开盾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内进行案
2021年5月31日,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走航过程中发现四川开盾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所处点位走航仪显示异常。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公司进行检查,该公司正在进行生产,生产车间、车间顶部、原料库房、专墨暂存间、印刷车间等部分门窗处于敞开状态,未密闭。
成都高新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对该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内进行的行为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四、成都中恒瑞达铝幕墙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未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案
2021年11月10-20日,成都市启动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11月16日,成都市金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成都中恒瑞达铝幕墙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制定有“一厂一策”方案,按照方案要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应停用溶剂型原辅材料,停用喷漆设备。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全自动喷涂生产线喷漆房和烘干房正在作业,配套的水帘+两级水旋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喷漆房及相关设备实施就地查封,相关处罚正在按程序办理。
五、成都优家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的经营活动案
2021年4月15日,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温江支队执法人员与温江区涌泉街办环保科工作人员开展联合巡查,发现涌泉街道共耕工业园内有废铅蓄电池贮存点,经查,该废铅蓄电池贮存点为成都优家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租用,该公司未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但以公司名义收集、贮存废旧铅蓄电池60.9吨。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贮存的废铅蓄电池进行查封,并处以罚款210万元,对个人阳某处以罚款34.74万元。
六、何某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的经营活动案
2021年10月22日,接信访举报,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武侯支队执法人员对沈家桥村1组一无名作坊进行检查,现场有工人正在操作压力机破碎一灰白色蜂窝状固体物质。检查发现,何某租用店铺来加工废三元催化剂,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三元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50),该作坊无营业执照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现场清点了已破碎的三元催化剂,共计15袋,重465.25kg,对该店铺现存未被切割的三元催化器进行了称重,共计345kg。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0月25日对该作坊1台压力机、1台球磨机、15袋共计465.25kg的废三元催化剂、废三元催化器345kg予以就地查封,相关处罚正在按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