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县环保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卫生计生委、教育局、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联合编制了《安徽省“十三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我省“十三五”期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分别达到90%以上和95%以上,全省乡镇及以上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为实现上述目标,规划提出了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理、提高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水平、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重点项目发展原则,以及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
现将《安徽省“十三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安徽省“十三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docx
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危险特性。随意倾倒或利用处置不当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甚至对生态环境造成难以恢复的损害。因此,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是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维护人体健康的重要保障,是深化环境保护工作的必然要求。
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指导各地开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现我省“十三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和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安徽省“十三五”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安徽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要求,制定本规划。